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1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34号的文件要求。我院积极组织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根据申报情况,现拟把我院药学实验教学中心作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向上级推荐申报。如有异议请与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9352062;联系人:陈国新)。
特此公示。
后勤管理处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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