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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6-09-27

广东药科大学是广东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独立建制的三所药科类高等院校之一。学校拥有4个校区,校本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广州大学城。学校有18 个学院(部),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1家,全日制在校生约2万人。学校坚持“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涵盖医、理、工、管、经、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特色学科专业体系。现有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药分析学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有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等3个国家特色专业和生物技术、中药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临床医学等8个省级特色专业。

为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中药学院院长、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院长、基础学院院长、医药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诚邀天下英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药学院院长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院长

基础学院院长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二、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工作,制定学院的发展战略。在师资队伍、科研、教学、学科、产学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显著提高学院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三、任职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中药学院院长要求中药学等相关专业,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院长要求生命科学、生物制药等相关专业,基础学院院长要求基础医学类等相关专业,医药信息工程学院院长要求IT类相关专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国内应聘者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和连续三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优先;

5.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具有先进的现代大学办学理念,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掌握所属学科前沿动态和趋势,对学科、科研、教学等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6.工作关系转入我校,能全职在校履行职责。

四、待遇

学校提供与受聘者学术业绩、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如果达到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标准,可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配套。具体如下: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973”首席科学家、“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级创新群体负责人、国家科技三大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南粤百杰、省级创新团队带头人、领军人才或相关水平层次人才,学校将给予年薪100万元;不少于2300万元配套经费;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600平方米;聘期内免费提供三房二厅住房。

珠江学者或同级别人才工程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特支计划”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或影响因子20以上的国际顶尖刊物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其他相当水平和成就人才,学校将给予年薪70万元;不少于1500万元配套经费;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聘期内免费提供三房二厅住房。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其他相当水平和成就人才;国内外优秀博士、博后且近5年科研成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影响因子10以上的国际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2篇以上。2、所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经SCI、EI、SSCI检索共20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近5年被他人引用30次以上。学校将给予年薪40万元,不少于200万元配套经费;提供必需的实验条件;5年内免费提供三房二厅住房。

同时,学校按照“一人一事一议”的方式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和目标任务,提供个性化待遇配套方案。

五、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16日。

六、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或护照)、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

3.不低于2000字的岗位工作设想、计划;

4.能充分反映本人能力业绩和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七、招聘主要程序

1.应聘者报名;

2.资格审查、业绩审核;

3.面试答辩,期间作一场学术讲座并提供2-3名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信(附联系方式);

4.其他按照有关干部任命程序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对院长任职具体要求由学校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实行合同化管理;

2.院长聘期为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目标及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受聘学院院长。聘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3.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符合条件应聘者来校参加面试答辩;

4.本招聘所有解释权归广东药科大学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九、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邮寄至广东药科大学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行政楼北楼413室。

邮政编码:510006

联系电话(传真):020-39352071

联系人:张老师

有任何咨询请e-mail:rsc2071@163.com,来信必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