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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遴选结果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广东药科大学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1-30

律师事务所遴选结果公告

因校企合作协议争议,我校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学校权益。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于2017年7月28日在校园网发布《邀请函》,在2017年8月5日报名截止日共有五家符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报名。2017年12月27日下午两点半在广东药科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五家律师事务所对本所的法律服务方案进行阐述。学校宝岗校区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和专家共15人在查阅五家律师事务所提交的资料及听取阐述后,进行投票结果为: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得票最多,推荐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为该项目的法律诉讼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东药科大学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