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广东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广东药科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黄增艺学生工学学士学位。
公示期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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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