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信息公开 > 正文
广东药科大学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30


广东药科大学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

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19-2020学年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9月1日到20208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0-39352086)。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人才培养和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全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各项事业稳步前进,在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药科大学征程上迈出了新步伐。对于学校的信息公开,我校深入领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加强联动,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学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和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对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成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和《清单》《目录》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信息员工作制度,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部门信息员按照分工进行更新和维护,经审核后予以发布,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二)突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特别加大对收费、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职称评定、人事与师资工作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使学校的重大事项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得到即时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丰富手段,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

充分发挥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宣传的重要作用,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中师生、公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实施“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学校主页发布新闻数量共600多条,其中要闻140多条,外宣近百条,新闻纵横138余条,校报12期。广东药科大学官微共发布推文462篇次,累积关注人数70087人。“校内公示”栏目公示信息共105条,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共16条,发布校级行政公文139件,党委公文53件,党委会会议纪要95件,办公会会议纪要31件,发函26件,办公室发文31件

(一)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简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学术委员会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校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招生考试信息

一是在普通本科招生方面:

学校继续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招生政策、重大新闻、重要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及时回应诉求,力争为公众提供全面详细的信息和服务。为了保证各项招生工作信息的公开性,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各地市招生咨询会、印制广东药科大学报考指南、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平台向校内外发布相关信息。

本学年,学校对照清单,梳理有关信息公开事项内容,建立健全了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跟进督促有关情况。2019-2020学年公开的内容有:《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等。

二是在研究生招生方面: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政策,除涉及保密工作的情况外,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信息。具体公布了: 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均含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研究生招生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等内容)等3个;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分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习方式)、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2项; 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复试分数线)、各学院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各专业调剂公告等3项内容;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2项内容。

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是留学生招生方面:

来华国际生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和专业的介绍,以及费用和手续办理的步骤,均在网站上用英文进行发布。

(三)财务、资产校友会基金会及收费信息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方面。及时发布学校新出台的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本学年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和学校财务网站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广东药科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药科大学基建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以及通知公告15条,此外,还将支出审批办法、报账流程等一些常用信息制成展版张贴于办公场所内,方便师生查看。开展了支出审批办法、报账流程的专题培训,并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推送给了各个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等。建设了广东药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将相关公开信息进行了推送。

2.财务收支、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方面。

1)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包括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等收支记录与经费使用情况等,学校领导与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网站查询项目经费收支明细情况。

2)预决算公开情况。学校按规定公开经上级部门批复的预决算信息。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一是预算方面: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以及收支总体情况表、收入总体情况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等11张预算表。

二是决算方面:公开了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说明及名词解释。

3.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方面。学校按规定将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复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布于学校信息公开网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公布了收费的监督电话;在财务处网站上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家长以及社会都能随时随地了解自己所需缴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并在每年新生报到时将收费公示牌放置在新生报到现场,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历教育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项目,在学生的入学须知(老生的寒暑假须知和新生报到须知等)和学生事务管理的QQ群、微信群适时告知;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情况,于退费结束后在学生事务管理的QQ群、微信群中,向学生提供退费结果查询明细表。

4.资产管理方面公开。由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由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直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单位物业清查汇总表;由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广东药科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通过学校官网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可以浏览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相关制度非秘密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对于工程建设、基建维修、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网或者省政府招标中心发布公告,并公示中标及成交信息。

5. 校友会基金会方面公开学校校友工作一般通过校友网页、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工作简报等方式主动向校友和社会公开本单位情况介绍、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捐赠项目、工作指南及相关返校活动等各类信息。学校领导定期组织和拜访校友企业,进一步联络师生情谊,凝聚校友力量。

广东省广东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进行年报评审,主动向社会、监察机构、年度捐赠者和校内各单位公开年度捐赠事宜、奖助学金获奖名单、校友校园建设支出,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工作总价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等内容。目前基金会的收支情况,包括省定点扶贫村(丰顺县大龙华真长布村)的扶贫工作、中药学院至信奖助学金、科沃园研究生奖学金、知母奖学金以及药学院奖学金等项目。

(四)干部人事信息

1.干部选拔任免信息组织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选拔方案通过校园网发布,选拔过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等均在校园网发布。

2019-2020学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学校未进行干部选拔,主要开展了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党委组织部通过 OA 系统发文 41 份,部门网站公开信息10 条,任免公开4人次;在校园网公开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总结8份,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总结214人,科级干部工作总结177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人事师资信息学校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依托组织部、人事处网站、校内OA系统3个信息平台,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公开了9类信息。

1)教职工总体情况。包括教职工和专任教师人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人数,博士硕士生导师人数,高层次人才等情况。

2)学校本年度人才招聘引进信息。包括各学院、学科所需引进人员的专业、学术要求、人数及相应部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招聘信息点击量合计为21984次,其中《广东药科大学2019-2020年度招聘公告》点击数12812次,《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点击数5773次,《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点击数1699次,《关于校内招聘创新创业教育专任教师的通知》点击数231次(校园网)、381次(学校办公系统),《广东药科大学公开招聘B岗工作人员公告》点击数580次,《关于做好从青年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的通知》点击数889次。

3)人事工作有关政策、流程,包括人事处牵头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人事处所属各科室的职权责任划分及各类事项的工作流程等。

4)高层次人才引育条件、待遇等,公开《广东药科大学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5)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等,公开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广东药科大学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广东药科大学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公示》、《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关于广东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期中考核的通知》等。

6)青年教师培养管理政策措施,包括学历进修提升培养办法;各层级资助国内外进修访学政策;各类需公示的培训信息。

7)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情况。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内各层次类别高层次人才组织报名、推荐评议过程、通过人员公示等。

8)工资变动及绩效工资改革,公开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通知》及《关于2020年6月建行财政统发工资变动的说明》等。

9)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公开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开展2019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

(五)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上述有关数据包含在《2019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该报告按有关文件要求已挂网公布(网址:http://dep3.gdpu.edu.cn/xxgk/news.php?id=376)。

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制定《广东药科大学稳就业促就业措施十八条》 ,及时发布、公开上级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指引、就业指导系列课程,开展职业指导师个性化咨询服务,引导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共举办4场次大、中型校内供需见面活动,160余场知名企业校园专场招聘会,主办和协办11场线上招聘会。同时,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jyzd.gdpu.edu.cn/、“GDPU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就业工作QQ群等方式定期向毕业生发布、推送招聘单位就业信息,共计用人单位1470余家,提供3.68万个工作岗位。2019年12月启动对2019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工作,2020年上半年编制完成《2019年广东药科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本科生管理方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主动公开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

研究生管理方面:在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奖助政策,《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广药大〔2018〕60号 )文件、《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修订)》(广药大研〔2018〕2 号)已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学院主页挂网向社会公开。本学年公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并按上述文件,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审、公示、研究生学院审核,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学校发文并表彰奖励。

(七)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制定有《广东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对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进行明确,相关信息在有关网站上进行主动及时公开。

一年来,科技处通过学校网页、科技处网页等方式向校内和社会发布了各类公开信息共600多项,包括各类课题与项目的申报、推荐、名单公示等学术与科研相关的全方位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

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广东药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药大〔2017〕11 号)已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学院主页挂网向社会公开;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全日制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授予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的规定执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并在国家系统按程序进行申报授予学位并进行学位信息上报;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本年度拟新增的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已按《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的规定执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并在国家系统按程序进行申报。

(九)对外合作与交流

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9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的文件指导,2020年度通过学校网页、微信公众订阅号、学院板报宣传栏等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学院的国际联合办学项目介绍,项目招生简章、学生各项管理规定、奖学金评比办法、奖学金名单公示、各类讲座通知和活动报道等。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公开的有下述两项内容:2020年度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关于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东药科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征求。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从学校网站访问量、校报发行量、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用户数量等各方面数据,结合工会、学生处、团委听取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可与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2020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我校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从理论到实际操作层面都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机制,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机制等。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

首先是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学校各部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更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校务信息,以增进师生、公众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其次是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学校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解释疑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起到正面引导作用。

 

 

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广东药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代)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