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广东药科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李志毫等977位学生工学学士学位,余宏毅等1122位学生理学学士学位,李文杰等892位学生医学学士学位,甘骏等323位学生管理学学士学位,谭丽芳等128位学生经济学学士学位,黄文良等59位学生文学学士学位,拟授予JUNAID MUHAMMAD等14位来华留学学生医学学士学位,RABBY MAYELE LIKWEYA等14位来华留学学生经济学学士学位,学位授予时间为2023年6月。现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地址: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南楼三楼314
联系人:谢媛 联系电话:39352032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部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