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3-2024学年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2024学年(2023年 9月 1日到 2024年 8月 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0-39352086)。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我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在广东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紧密围绕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力度,积极回应师生关切问题,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提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本学年,学校进一步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和群团组织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对学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的监督检查,明确公开的方式和流程,指导改进工作方式,督促引导各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合理途径公开,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规范重点领域公开
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特别加强财务、招投标、招生、干部人事等社会公众和师生高度关注的重要领域规范化建设,促进校内各单位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监督、评价,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三)探索创新公开平台潜力
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变化,学校充分发挥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宣传的重要作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校内校外媒体联动,初步形成全方位覆盖的“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充分用好传统载体,挖掘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潜力。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中师生、公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学校设立书记校长信箱,贯彻执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在校园新闻网发布新闻731条,宣传栏发布8期,校报发行12期,广东药科大学官微推送515条,外媒宣传发布235条,一共发布各种信息1481条。信息内容涉及学校发展建设成就、教学科研工作、部门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的方方面面。
官微阅读总量约322.2万,其中最高的是2024年7月3日发布的《请戳!广药大放暑假通知来了!》,阅读量是2.9万人次。新闻网阅读总量498377,其中2023年10月30日发布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巫宏星一行赴惠州市、揭阳市和梅州市开展校友走访活动》阅读量最高,阅读量是1603人次。
“校内公示”栏目共52件,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0条,发布党委文件53条,校级行政公文74件,党委会会议纪要34件,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32件。
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简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学校章程、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学术委员会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校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普通本科招生。继续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招生政策、重大新闻、重要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及时回应诉求,力争为公众提供全面详细的信息和服务。为了保证各项招生公众信息的公开性,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网站、线上招生咨询会、印制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报考指南、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平台向校内外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情况,招生专业介绍,考生咨询及申诉的热线电话等。为增加录取工作透明度,在普通高考录取过程中,由学校纪委牵头成立信访监察组,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的情况,全程参与整个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的工作要求,保证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的正确执行,为“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本学年,学校对照清单,梳理有关信息公开事项内容,建立健全了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跟进监督有关情况的落实。具体公布的内容有:《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药大〔2017〕25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5号、《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3号、《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6号、《广东药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4号、《广东药科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广药大〔2019〕124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广药大〔2021〕6号、《广东药科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标兵评选办法(修订)》广药大〔2020〕107号,《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广药大〔2018〕60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广药大〔2023〕97号等。
2.研究生招生。部门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政策,除涉及保密工作的情况外,提前在部门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信息。具体公布了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均含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研究生招生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等内容);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分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习方式)、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部门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3.留学生招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的文件要求,积极利用学校、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政策,力争为公众提供全面详细的信息和服务。为了保证各项招生工作信息的公开性,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海峡两岸招生信息服务中心网、香港内地高等教育展、内地与澳门高等教育展、学校网站、印制广东药科大学招生简章、参加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和信息公开平台向校内外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录取原则、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拟录取名单、港澳台招生咨询等信息。具体公布了《广东药科大学招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等文件。
(三)财务、资产、招标采购、校友会、基金会及收费信息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方面。学校通过OA办公系统和学校财务网站及时发布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还将报账流程、财务网站操作流程指引等一些常用信息印制成册,方便师生保存查阅。另外,学校开展了支出审批办法、报账流程的专题培训,并通过OA办公系统推送给了各个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等。
2.财务收支、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方面。
(1)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包括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等收支记录与经费使用情况等,学校领导与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学校来款记录及项目经费收支明细情况。
(2)预决算公开情况。学校按规定公开经上级部门批复的预决算信息。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预算方面:公开了2023年部门预算,以及收支总体情况表、收入总体情况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等12张预算表。
决算方面:公开了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说明及名词解释。
3.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方面。
学校按规定在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教育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咨询及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在三校区五校园设立收费公示栏,公示教育收费的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咨询及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同时,在学校财务综合服务平台、学生迎新离校系统、OA工作沟通等多个校内数据交换平台实时发布学生缴费欠费信息。在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部网站上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家长以及社会都能随时随地了解缴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历教育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项目,通过学生的入学须知(老生的寒暑假须知和新生报到须知等)和学生事务管理的QQ群、微信群进行告知。
4.资产管理方面公开。学校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直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单位物业清查汇总表;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广东药科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公众通过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站及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部网页可以浏览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截至2024年8月31日,信息公开13条,其中固定资产11条,学校新闻通知发布2条。
5.招标采购方面公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采购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各招标代理机构门户和中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共计发布招标公告及询价公告42项,招标结果及询价结果42项,更正公告8项,意向公开42项。实验室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在学校通知公告和学校文件栏、部门网站上公开发布,共计发布学校OA通知公告18项、管理办法3项,部门网页通知30项。
6.校友会、基金会方面公开。学校校友工作通过校友网页、学校官微信、校友微信群、工作简报等方式主动向校友和社会公开本单位简介、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捐赠项目、工作指南及相关返校活动等各类信息。学校领导定期组织和拜访校友企业,联络师生情谊,凝聚校友力量。
广东省广东药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进行年报评审,主动向社会、监管机构、年度捐赠者以及校内各单位公开年度捐赠情况、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受捐赠校园建设项目的支出、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工作总价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等内容。目前基金会公布的项目包括优然奖学金、知母奖学金、药学院奖学金、公共卫生学院“安必平”奖学金、“朗诚蓝”奖学金、广东省慈泉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圣斯凯奖学金、瑞誉奖学金、新日化奖学金、大翔创新创业基金和复星集团-广药大医教研发展基金等20个。
(四)干部人事信息
1.干部选拔任免情况。党委组织部(党校)主要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专栏、部门网站、学校0A系统等途径公开信息。
(1)提交党委常委会议题97项,以党委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开有关党的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活动等事项51项,干部兼职10项,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事项36项。
(2)申请党委发文42个,向全校师生公布关于党内换届选举、党员干部培训、党内集中教育等事项17个,公布干部选拔(聘)、任免事项19个,公布校领导社会兼职事项6个。
(3)每年1月份和7月份通过工作内网形式向全校党员公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以及学校党委向省委教育工委上缴党费,党费结存、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
(4)通过学校官网官微发布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副院长、药学院副院长等3个校内外公开招聘岗位公告,通过校园网内网、学校信息公告栏,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任免公示7个。
(5)通过广药大组工号,发布、转发上级规章制度和时政要闻69条,发布组工动态、基层党建风采、组织建设等信息20条。
2.人事师资信息。学校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依托组织部、人事处网站、校内OA系统3个信息平台,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公开了8类信息。
(1)教职工总体情况。包括教职工和专任教师人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人数,博士硕士生导师人数,高层次人才等情况。
(2)学校本年度人才招聘引进信息。包括各学院、学科所需引进人员的专业、学术要求、人数及相应部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点击数7200次,《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点击数6546次,《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点击数21546次,《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点击数10071次,《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点击数10831次。
(3)人事工作有关政策,包括人事处牵头出台的各项政策的修订、实施,人事处所属各科室的职权责任划分及各类事项的工作流程等。包括各类推荐、认定、评选等通知和流程。
(4)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等,公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校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下半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公示》等。
(5)青年教师培养管理政策措施,包括学历进修提升培养办法;各层级资助国内外进修访学政策;各类需公示的培训信息。
(6)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情况。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内各层次类别高层次人才组织报名、推荐评议过程、通过人员公示等。
(7)工资变动及绩效工资考核,公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院长(主任)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关于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和个人所得税政策宣讲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方案和教学科研工作重大贡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意见的通知》《关于2024年7月统发工资变化情况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工作重大贡献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院长(主任)聘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东药科大学学校与直属附属医院交流干部待遇保障暂行规定》等。
(8)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公开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开征求〈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压实教学科研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教学质量信息。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要素,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在全面总结、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告总结了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措施。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本科生管理方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主动公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
2.研究生管理方面。按照上级部门奖助政策要求,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学院主页公开《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修订)》以及本学年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审、公示、研究生学院审核,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其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学校发文并表彰奖励。
(七)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制定《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对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进行明确,相关信息在有关网站上进行主动及时公开。本学年,科学技术部通过单位网站向校内和社会发布了各类公开信息共215项,其中公示类信息21项。
对外合作与交流
1.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中共广东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因公出访、广东省港澳事务办公室的有关管理规定,通过学校OA办公平台校内公示栏主动公开学校教师因公教师出国境39批次。
2.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的文件指导,对外交流合作部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广东药科大学2024年的国际联合办学项目介绍、项目招生简章、各类讲座通知。
3.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材料,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在学校OA办公平台校内公示栏及对外交流合作部网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4.为保证国(境)外交流学习工作管理规范有序,通过学校OA平台、部门网站及公众号发布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选拔公告、录取人选、资助人选等公示,确保信息公开、覆盖面广。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从学校网站访问量、校报发行量、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用户数量等各方面数据,结合工会、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听取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可与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水平。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问题,更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校务信息,以增进师生、公众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另一方面是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的学习,结合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理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工作质量。
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广东药科大学党政办公室代)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