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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13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特急)要求,为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请各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附件)内容,逐条检查信息公开情况,并形成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于没有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做好内容补充工作。

一、年度报告内容。根据要求,年度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概述(清单落实情况、制度机制情况、宣教培训情况等);2.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的清单事项需逐项说明;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3.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4.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5.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6.信息公开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三、相关要求:因收文太晚,时间紧急,请下列部门将报告电子版于2020年1月14日上午12:00前交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研究生学院、学科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工会、发展规划与法规处。联系人:唐英;电话:39352028。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广东药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