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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学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11-11

广东药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及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由学校各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管理,在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明显增强,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 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

学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协调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我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设在学校办公室、监察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2013年,为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学校制定了《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广药〔2013〕54号)。建立健全本单位和所辖范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责任,做到工作责任明确,管理人员明确,领导责任明确。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有效防止了信息公开中可能发生的泄密事件。

(二) 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

1.学校网站、部门网页等网络方式。2014年,学校新制定《广东药学院校园网络新闻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学校新闻信息的规范化。

2.校、院两级“双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教师座谈会、离退休教职工座谈会、民主党派人士座谈会等不同群体的情况通报会、座谈会。

3.校报、简报、文件、会议纪要、通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校友通讯》、年鉴资料等纸质形式。

4.“校领导接待日”、“校长午餐会”等面对面沟通方式。

5.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校长信箱”等信访方式(本学年度受理电话、电邮6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人次)。本年度,学校制订并公示了《广东药学院校园网校长信箱管理制度》、《广东药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修订》)。

6.通过广播台、校外报刊、电视台、宣传橱窗等媒体方式。

7.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型公开方式。2013-2014学年度,教务处通过官方微博“广东药学院教务处”公布了150余条与学生息息相关的信息方便学生获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3-2014学年,我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发布新闻600余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共723条(其中,“学校文件”栏目上发布339条,“部门通知”栏目上发布384条,接待媒体采访20余批次,出版校报12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新闻16篇次,发布行政发文247份,党委发文73份,发布各类规章制度58项,发布党委常委会决议事项6期,编印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1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强校工程”等专题会议若干,整理、提供学校年鉴《广东卫生年鉴》、《广东教育年鉴》、《广州年鉴》等3部。

(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情况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

《清单》)及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制定了《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由校办牵头,制订落实方案,指导各部门各司其职,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细化的信息公开清单公开相关信息。

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上,按照文件要求设置出以下11个信息专栏(共51个公开条目),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根据教育部《清单》要求,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办学基本情况、各项规章制度等6项内容。本学年度,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对此项内容进行了公示与更新。重点是:本年度以来,学校开展了制度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立、改、废的制度达76项,学校通过网络和文件形式对这76项制度进行公开,其中,重大制度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2014年3月22日,我校召开了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校长工作报告》、《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广东药学院2013年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务预算(草案)》、《关于提案征集及处理情况汇报》、《关于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的审计报告》等。会上,代表们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开展讨论,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充分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招生考试信息

我校面向社会设有“广东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网”,对学校概况、招生章程、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报考指南、往年信息、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进行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整理与更新。学校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均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因各项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学校录取程序公开透明,录取结果即时可查,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咨询及申诉渠道通畅便捷,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本学年学校各项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没有出现因为公开不及时或公开内容不周而遭到投诉的情况。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根据教育部《清单》规定,此项内容包括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7项内容。其中,相关制度、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均通过财务处网页和学校信息公开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本年度,我校共公开招投标信息103条);校办企业情况通过信息公开专栏、资产总公司网站及时公开;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等,通过学校网页、教代会、通报会及湖边公告栏等方式公开;学校职工薪资发放情况通过财务查询系统登录查询,接受监督。

4.高校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信息

根据广东省信息公开相关文件,我校结合实际,将此条单列出来作为一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学校新制定或修订了《广东药学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广东药学院科研实验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广东药学院重大科研项目、成果和重点实验室经费配套及奖励条例(修订)》、《广东药学院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广东药学院纵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一系列办法,均已通过OA、学校文件、学校网站等在校内公开。具体科研项目名称、来源、负责人、预算等通过科技处网站或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5人事师资信息

根据《清单》要求,此项包含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干部任免与人员招聘等5项内容。其中,学校领导社会兼职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中层干部交流调整实行本单位内会议宣布、校园网发布任职文件;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设岗依据等信息通过招聘信息、人事网站及学校文件等进行公开;干部选拔方案通过校园网及公示栏发布,选拔过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广东药学院教职工争议解决暂行办法》通过网络和文件公示。

6教学质量信息

编制并发布《广东药学院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广东药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专题报告;制定《广东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并公示。本学年,我校积极申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认证过程在学校网站即时公开。全校开设课程情况、学分情况等均可通过教务处选课系统进行查询。学校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政策等,均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各类用人单位招考招聘信息向全校师生及时发布,为学生就业提供绿色通道,同时,开设有职业规划课程,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勤工俭学的申请与规定分别通过教务处网站、团委网站以及学校网站和文件进行公示;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通过学生处网站的“学生管理”专栏和学校发文进行公示。同时,与学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编入学生手册,在新生入学时发放并组织学习、考试。重要的制度、情况还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8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制定了《广东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及《广东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广药〔2013〕21号)等文件并进行公示。学校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教育,组织开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公开公正行使对科研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及获奖等情况在学校网站(科技处与人文社会科学部网站及学校新闻等)进行及时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9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各级各类重点学科一览表、授予硕士学位点一览表等信息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定期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订了《广东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并予以公布;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新增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新增博士硕士授权点的通知和工作要求,组织各学科积极申报,并根据要求及时在网上公示申报和认证材料,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修订完善《广东药学院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批和管理规定(修订)》(广药〔2013〕116号)等中外合作办学配套制度,并及时在校园网公布;及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布与马来亚大学、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台湾辅英科技大学、美国州长州立大学等交换生项目信息,公布与美国东西海岸英语体验项目信息,公布中美、中英本科2+2本科课程,中意4+2本硕连读项目等中外合作办学情况,为师生提供教育资讯。制定《广东药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留学生入校时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并通过校园网发布。同时,国际教育学院也将留学生日常考勤管理、奖学金评定等制作成学生手册,在入学报到时下发给学生。国际教育学院还开通了官方微信与微博,供留学生咨询和了解相关信息。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11.其他。学校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涉密部分在信息公开网页进行了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办公室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也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些年来,随着学校的日益发展壮大,学校领导对信息

公开工作越来越重视,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也越来越认可,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日益走向规范化、科学化,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广泛而深入,信息公开的形式更加丰富而有效,信息公开的成效日益明显和突出,师生员工的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几年,学校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的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主要有:

一是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服务意识、主动意识、保密意识。随着学校高水平医药大学的建设步伐和公众信息公开意识的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学校需相应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二级学院信息员的培训,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意识,同时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时,要更注重办事效率和质量,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上,既要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依法审查”、“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又要积极探索拓展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尤其是新兴媒体工具的运用上,既要灵活运用,更要重视加强监控,提升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二是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本年度,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文件要求,已建设好信息公开专栏,并以此为主要载体进行信息公开。专栏内容51条不是一个静态的事物,而是动态的、发展的,要持续推进这51条内容的公开,及时更新,使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尤其是《清单》里的重点领域公开事项,要适时进行回顾与梳理,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

三是需要进一步推进二级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在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清醒看到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在建设好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时,我们还应积极探索加强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广东药学院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