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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全国工人先锋号”评选结果的公示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3-03-04

各二级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和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粤工办[2013]3号文)的通知精神,并经省教科文卫工会研究同意,我院将有一个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名额。按照“工人先锋号”的条件和申报程序,共有教务处、科技处和人文社科部等三个基层单位申报。按照民主推荐程序,3月4日上午我院召开了工会委员会(教代会常设委员)会议,会议同意推荐教务处代表我院申报参加“全国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根据有关规定,现给予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实名来信来电或直接到工会或其他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5天 (自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8日止)

受理单位:工会

地 址:大学城校区工会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020)39352047

广东药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