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于2013年1月11日启动2013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中申报条件要求:具有校级立项建设,并且是学校正式发文且建设周期一年以上的项目。根据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拟推荐申报2013年度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结果公布如下:
申报中心名称
| 申报中心负责人
|
临床医学院技能培训中心
| 杨建新
|
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来信来电或直接到受理单位反映。
公示时间:5天
受理单位:广东药学院设备处 、纪委
地 址:大学城主校区办公楼设备处、纪委办公室
电 话:(020)39352053,39352092
广东药学院设备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