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2015)
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由学校各部门、单位的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广东药学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便捷、全面。通过信息公开,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
2014-2015学年,学校以数字化校园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学校网站建设,建设统一的身份认证的信息门户平台,规范应用系统、数字资源和信息服务的管理,为校园网用户提供全局的、个性化的数字校园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校信息公开提供了稳定、安全、高效的硬件基础和条件保障。
(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
在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内容发布的同时,学校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面向校内及时发布有关会议纪要,便于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党政工作的最新动态,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开展《广东医药》、《广州年鉴》等撰写工作,进行信息集中汇总存储。学校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网等媒体,积极发布信息。不断加强与外界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和信息互动,主动公开我校办学思想、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积极邀请媒体记者来校采访,扩大公开面。先后在广东电视台等媒体上刊发新闻或专题报道103篇,较好地扩大了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提升了学校美誉度。
(三)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检查程序
在积极推动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和报名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对于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参与监督全过程。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共计 119条,其中招投标类信息70条,专栏新增信息49条。一年来,学校通过主页发布学校新闻110条次、校外媒体发布103条次、发布校级行政公文236件,党委公文53件,会议纪要32件,学校办公室发文24件。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学校认真细化信息公开范围,有效回应社会和师生关注问题,在做好基本信息公开的同时,着力推进招生就业、财务等领域信息公开。2014年,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制定了《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照执行,深入推进。
(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信息公开网新增基本情况类信息18条。包括学校简介(含有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信息)、领导简介、教代会工代会情况等基本信息。2015年,我校章程获得省教育厅核准。信息公开网对此进行及时公布,并在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张贴,发动广大师生学习实施。
(2)招生考试信息。学校信息公开网新增信息9条,对招生章程、考生咨询和查询渠道、复试及录取名单等进行公布。在普通高考招生方面,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广东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网、各地市招生咨询会、印制广东药学院报考指南、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平台向校内外发布相关信息,包括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情况、招生专业介绍、考生咨询及申诉的热线电话等。在研究生招生方面,通过学校和研究生学院网站以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含初试、复试)、拟录取研究生名单及成绩等,并上报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咨询、投诉、监督电话或邮箱,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3)人事师资信息。以学校和人事处网站、qq群、微信群为主要平台,对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落实学校机构设置、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教师数量及结构等地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新增主动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类信息16条、人员招聘类信息9条、教师培养类信息37条、评优类信息5条、专家选拔类信息4条、岗位设置与聘用类信息2条、年度考核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4条,共计78条。同时,在科学网、science网、nature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人员招聘类信息2条。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勤工俭学的申请与规定分别通过教务处网站、团委网站以及学校网站和文件进行公示;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通过学生处网站的“学生管理”专栏和学校发文进行公示。同时,与学生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均已编入学生手册,在新生入学时发放并组织学习、考试。重要的制度、情况还在学校信息公开专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5)学位、学科信息。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广东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东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的规定》等,并将学位授予的程序、条件、授予名单、不符合条件的名单及原因等,在网上及一定范围内公布、公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方案和工作安排,开展我院学位动态调整工作,并按材料报送要求,将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在网上公示。
(6)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等,对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对外交流访问情况、来华留学管理相关规定、外国专家项目申报通知、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进行公示。一年来,新增主动公开对外交流访问活动类信息 26 条、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12条,来华留学管理类信息4条,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信息类15条。
(7)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学校2014年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根据教育厅批复,在学校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学校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资产、银行负债、三公经费支出及2015年学校预算以向教代会报告的形式予以公开;2015年学校细化预算公开形式:学校财经委员会讨论、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在各校区设置了收费公示牌,在校园网公示收费许可证,公示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及单位、教育厅、物价局及学校收费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于工程建设、基建维修、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在信息公开网或者省政府招标中心发布公告,并公示中标及成交信息。
(8)教学质量信息。通过教务处网站、质量工程网站、QQ
工作群等形式主动向校内或社会公开各类教学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在修订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各类项目评审、教学事故评定、修订各种教学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时,发挥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咨询作用、教代会等会议的民主决策作用;在教学管理系统部署了网络防火墙,在校内提供正版的教学管理系统,并聘用正方教学管理系统公司定期对网站、服务器环境进行漏洞扫描和渗透性测试,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一年来,信息公开网新增发布《广东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2014年广东药学院教学质量报告》、《广东药学院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相关信息3条。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邀请千余家医药企业来我校参加毕业生双选会,在当年就业统计结束后通过就业办公室网站公布当年就业情况。
(9)学风建设信息。学校制定了《广东药学院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及《广东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广药〔2013〕21号)等文件并进行公示。学校加强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指导学术道德和学风教育,组织开展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公开公正行使对科研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科研项目立项、评审及获奖等情况在学校网站(科技处与人文社会科学部网站及学校新闻等)进行及时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10)科研信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三公原则”。上级部门项目申报通知,做到第一时间在网上转发。对于限额申报的项目,如超项申报,科技处将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排序。确定推荐项目后,在科技处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报送。一年来,科技处通过学校网页、科技处网页等方式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
三、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校综合运用新闻媒体、网站、电子媒体、报刊杂志、会议等形式,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本年度,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议情况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学校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重视应用新媒体,丰富学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信息公开基本内容,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即时公开制度,构建统一公开平台,完善开展自查和督查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广东药学院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