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杨越楷等4人学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经广东药科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杨越楷、石芸菘、何浩贤、黄中逸理学学士学位。
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楼三楼314
联系人:谢媛 联系电话:39352032
广东药科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