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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31

广东药科大学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

年度工作报告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20-2021学年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及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2021学年(202091日到20218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20-39352086)。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我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在广东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紧密围绕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力度,积极回应师生关切问题,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概述如下:

(一)提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本学年,学校进一步提升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指导校内各职能部门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对学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的监督检查,明确公开的方式和流程,指导改进工作方式,督促引导各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合理途径公开,提升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运行。

(二)落实规范重点领域公开

严格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动态更新,特别加强财务、招投标、招生、干部人事等社会公众和师生高度关注的重要领域规范化建设,促进校内各单位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开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监督、评价,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

(三)探索创新公开平台潜力

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变化,学校充分发挥新媒体环境下网络宣传的重要作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补,校内校外媒体联动,初步形成全方位覆盖的“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充分用好传统载体,挖掘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潜力。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中师生、公众关心的问题。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学校设立校长信箱,贯彻执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在校园新闻网发布新闻456条,宣传栏发布4期,校报发行12期、广东药科大学官微推送323条,外媒宣传发布179条,一共发布各种信息974条。信息内容涉及学校发展建设成就、教学科研工作、部门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的方方面面。官微阅读总量约165万,其中最高的是2020923日发布的《广东药科大学关于2020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的通知》,阅读量是32294人次。新闻网阅读总量约16万,其中202139日发布的《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广东药科大学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阅读量最高,是5484人次。校内公示栏目公示信息共19条,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共16条,发布校级行政公文126件,党委公文99件,党委会会议纪要33件,办公会会议纪要24件。

(一)基本信息

主动公开学校基本情况简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学术委员会信息、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校历、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信息。

(二)招生考试信息

一是在普通本科招生方面:

学校继续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招生政策、重大新闻、重要活动,收集公众意见,及时回应诉求,力争为公众提供全面详细的信息和服务。为了保证各项招生工作信息的公开性,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网站、各地市招生咨询会、印制广东药科大学报考指南、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平台向校内外发布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情况,招生专业介绍,考生咨询及申诉的热线电话等。为增加录取工作透明度,在普通高考录取过程中,由学校纪委牵头成立信访监察组,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的情况,全程参与整个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的工作要求,保证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的正确执行,为“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本学年,学校对照清单,梳理有关信息公开事项内容,建立健全了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跟进督促有关情况。2020-2021学年公开的内容有:《广东药科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药大202125号)、《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3 号)、《广东药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4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5 号)、《广东药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药大〔202156号)、《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广药大〔20216号)等文件。

二是在研究生招生方面:

学校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政策,除涉及保密工作的情况外,提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信息。具体公布了: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均含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研究生招生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等内容);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分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习方式)、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复试分数线)、各学院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各专业调剂公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咨询、投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是留学生招生方面:

招生信息主要涉及来华国际生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和专业介绍,以及费用和申请程序等情况,用中英文发布。

(三)财务、资产、招标采购、校友会、基金会及收费信息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方面。学校通过OA办公系统和学校财务网站及时发布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还将支出审批办法、报账流程等一些常用信息制成展版张贴于办公场所内,方便师生查看。另外,学校开展了支出审批办法、报账流程的专题培训,并通过OA办公系统推送给了各个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等。同时,建设了广东药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将相关公开信息进行了推送。

2.财务收支、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方面。

1)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学校各项财务收支包括教学科研、专项资金等收支记录与经费使用情况等,学校领导与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网站查询项目经费收支明细情况。

2)预决算公开情况。学校按规定公开经上级部门批复的预决算信息。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一是预算方面:公开了2021年部门预算,以及收支总体情况表、收入总体情况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等11张预算表。二是决算方面:公开了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说明及名词解释。

3.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方面。学校按规定将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复的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布于学校信息公开网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公布了收费的监督电话;在财务处网站上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家长以及社会都能随时随地了解自己所需缴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并在每年新生报到时将收费公示牌放置在新生报到现场,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历教育学生的学费、住宿费项目,通过学生的入学须知(老生的寒暑假须知和新生报到须知等)和学生事务管理的QQ群、微信群进行告知。

4.资产管理方面公开。学校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省直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单位物业清查汇总表;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广东药科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公众通过学校官网的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可以浏览机构设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规章制度、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截至2021831日,已在处室内网页公开通知公告16条,学校新闻通知发布15条,总计31条,其中包含实验室安全7条、设备购置7条、房管信息2条。

5、招标采购方面公开。学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公开有关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本学年在广东药科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9条、询价公告7条;招标结果公告24条;招标更正公告13条;其中招标公告、结果、更正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公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有关要求,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于2021423日发布学校通知,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截至20218月31日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布39项。

6.校友会、基金会方面公开。学校校友工作一般通过校友网页、学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工作简报等方式主动向校友和社会公开本单位情况介绍、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捐赠项目、工作指南及相关返校活动等各类信息。学校领导定期组织和拜访校友企业,进一步联络师生情谊,凝聚校友力量。

广东省广东药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每年进行年报评审,主动向社会、监察机构、年度捐赠者和校内各单位公开年度捐赠事宜、奖助学金获奖名单、校友校园建设支出,年度审计报告、年度工作总价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等内容。目前基金会的收支情况,包括篮球赞助项目、优然奖学金、知母奖学金、药学院奖学金、公卫学院“安必平”奖学金和“朗诚蓝”奖学金等项目。

(四)干部人事信息

1.干部选拔任免信息。学校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选拔方案通过校园网发布,选拔过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委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等均在校园网发布。

2020-2021学年(202091日至2021831日),学校公开选聘医药商学院院长、公开选拔科技处处长、选拔保卫处选拔配备保卫处处长等中层干部的公告、通知,通过官微、OA 系统发布;开展了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履职情况考核、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党委组织部通过 OA 系统发文 39 份,任免公开8人次;在校园网公开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总结7份,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总结214人,科级干部工作总结177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人事师资信息。学校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依托组织部、人事处网站、校内OA系统3个信息平台,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公开了9类信息。

1)教职工总体情况。包括教职工和专任教师人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人数,博士硕士生导师人数,高层次人才等情况。

2)学校本年度人才招聘引进信息。包括各学院、学科所需引进人员的专业、学术要求、人数及相应部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其中《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公告》点击数365次,《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点击数10972次等。

3)人事工作有关政策,包括人事处牵头出台的各项政策的修订、实施,人事处所属各科室的职权责任划分及各类事项的工作流程等。包括各类推荐、认定、评选等通知和流程。

4)高层次人才引育条件、待遇等,公开《广东药科大学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5)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用、职称评定等,公开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广东药科大学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情况公示》、《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药科大学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广东药科大学高层次人才期中考核的通知》等。

6)青年教师培养管理政策措施,包括学历进修提升培养办法;各层级资助国内外进修访学政策;各类需公示的培训信息。

7)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情况。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及校内各层次类别高层次人才组织报名、推荐评议过程、通过人员公示等。

8)工资变动及绩效工资改革,公开发布了《广东药科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通知》及《关于20206月建行财政统发工资变动的说明》等。

9)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工作纪律的通知》《广东药科大学师德专题教育工作方案》等。

(五)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围绕人才培养工作的核心要素,结合学校办学特点,在全面总结、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该报告按有关文件要求已挂网公布(网址: https://xxgk.gdpu.edu.cn/info/1011/1481.htm)。报告总结了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措施。

学校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转达、公开发布上级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项政策、指引等文件和就业指导系列课程。积极开展职业指导师个性化咨询服务,引导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截止至20211031日,我校2021届毕业生共6420人,已落实毕业去向5079人,总体去向落实率为79.11%。其中,本科生5891人,已落实毕业去向4626人,去向落实率为78.53%;研究生529人,已落实毕业去向453人,去向落实率为85.63%。主要就业流向为广东省各地、医药卫生相关企事业单位。

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为毕业生开拓广阔的就业渠道,一年来共举办3场次大、中型校内供需见面活动,170余场知名企业校园专场招聘会,主办和协办12场线上招聘会。同时,充分利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jyzd.gdpu.edu.cn/“GDPU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就业工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定期向毕业生发布、推送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共计用人单位1570余家,提供4.23万个需求工作岗位。

202011月启动对2020届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工作,2021年初编制完成《2020年广东药科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通过网络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本科生管理方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主动公开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学生处分解除办法,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

研究生管理方面:在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奖助政策,《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广药大〔201860号 )文件、《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修订)》(广药大研〔20182 号)已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学院主页挂网向社会公开。本学年公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并按上述文件,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各学院评审、公示、研究生学院审核,报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学校发文并表彰奖励。

(七)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制定《广东药科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广药大〔202015号),对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进行明确,相关信息在有关网站上进行主动及时公开。

一年来,科技处通过学校网页、科技处网页等方式向校内和社会发布了各类公开信息共500多项,包括各类课题与项目的申报、推荐、名单公示等学术与科研相关的全方位信息,其中公示类信息50项。

(八)学位、学科信息

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方面,《广东药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药大〔201711 号)已按《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的要求,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学院主页挂网向社会公开;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全日制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授予严格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的规定执行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并在国家系统按程序进行申报授予学位并进行学位信息上报;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方面,202011月对我校博士授权单位和药学、中西医结合博士一级学科申报及论证材料以及新增医学技术硕士一级学科及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均按要求,在学校网页对外公示。

(九)对外合作与交流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39号)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校园网校内公示栏、学校OA办公平台校内公示栏主动公开了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2021年期间,因疫情原因,我校未派出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

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9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教外办学〔201391号)的文件指导,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广东药科大学2021年的国际联合办学项目信息,包括项目招生简章、项目管理规定、各类讲座通知和活动报道等。

通过学校网站主动公开的有下述两项内容:2021年度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公示;《广东药科大学国际班管理办法(试行)》(广药大〔202141)、《广东药科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广药大〔202177)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公民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年度,学校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没有收到关于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出现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从学校网站访问量、校报发行量、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用户数量等各方面数据,结合工会、学生处、团委听取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认可与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改进:

首先是完善主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水平。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更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校务信息,以增进师生、公众对学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其次是加强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的学习,结合工作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和理解,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工作质量。

 

 

广东药科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

   (广东药科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代)

2021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