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为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学校于本年度印发了《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文件,并在全校开展了相关培训。
为及时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现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目录》(含党务公开)进行自查,撰写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包括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问题的措施与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等)。同时请各责任部门按照《目录》中的“公开内容”,逐条梳理出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相关规章制度(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2月28日前提交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联系人:唐英;电话:39352086;邮箱:40460156@qq.com。
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代)
二О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