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2010-2011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我校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2011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0-2011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步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在2008年、2009年,学校相继成立了广东药学院校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2012年,学校拟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设在学校办公室、监察处。
(二)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行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有了新渠道。学校还建立了信息员制度,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培养出一支能积极协助学校信息公开部门开展工作,懂得信息公开程序与保密要求,信息化操作熟练的一支信息员队伍。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广东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制订《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广东药学院党务公开目录》,各二级学院依据学校目录正逐步制订本单位实施细则,积极开展自查自评。
(四)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学校专门开设校务公开网。内容安排包括校务公开规章制度、相关政策、公开目录、招生收费、学生管理、教学科研、干部人事等栏目。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校务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五)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