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府办〔2013〕38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我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今后工作设想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我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2012-2013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着力加强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整合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相关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学校办公室、赤岗校区办公室、宝岗校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后勤处等相关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在2008年、2009年,学校相继成立了广东药学院校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2012-2013学年度,学校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监察处、各二级单位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公开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设在学校办公室、监察处。本年度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理顺了信息公开、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近年来,学校大力推行办公自动化,信息公开有了新渠道。学校还建立了信息员制度,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培养出一支能积极协助学校信息公开部门开展工作,懂得信息公开程序与保密要求,信息化操作熟练的一支信息员队伍。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广东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制订《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制编了《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广东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广东药学院党务公开目录》,各二级学院依据学校目录正逐步制订本单位实施细则,积极开展自查自评。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站
本年度学校专门对校务公开网进行了完善,使网页内容更充实。包括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校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相关政策、信息公开年度报表等栏目。其中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学校概况、重大改革与决策、党务公开、学科建设、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稳定、其他公开事项等栏目,汇总了学校在这些方面的建章立制情况。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建设、维护和更新。通过该网站专栏的内容,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校务公开的制度及相关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五)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我校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实施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及数量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校重大资源情况;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等等。
4、学校对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据不完全统计(部门各类通知未完全统计在内):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的信息5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OA系统、学校主页以及校务公开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手册、报表、校报等纸质资料:通过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校务公开栏等形式。
4、其他形式:其他还通过定期召开教代会、情况通报会以及下发文件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实施细则》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信息公开办公室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办公室也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四)学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工作。学校对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收费、奖助贷款等工作,实行透明化管理。凡是有关学生的收费项目,在网上向学生公布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为有效缓解我校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压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减、免、补、勤”和“绿色通道”的贫困生助学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程序,主要通过广东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网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广东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浪微博等对各类奖、助学金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其中网站和微博公开为主动公开,主要是公开学校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有关通知,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为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开辟“绿色通道”;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科学规范贫困生认定程序;三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四是奖助学金评比公开透明。本年度,全院共计有619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各类资助,资助覆盖率达98.68%。
2、普高招生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1号)精神,我校下发了《广东药学院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广东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场所管理规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等有关规定,努力做到有理有据地进行招生。
一年来,我校先后进行了专升本的招生和普通高考的招生录取等工作,招生宣传贯穿始终。2013年我校面向全国18个省(区、市)计划招收本科生5100人,其中省内招4670人、省外招250人、本科插班生180人。我校普高今年实际招生5146人,其中省内招4693人、省外招250人,本科插班生202人。我校今年理科出档线为535分,比省二本理科A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516分多19分;文科出档线为562分,比省二本文科A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546分多16分,其中理科最高分为592分(一本理科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574分),平均分为547分;文科最高分为583分(一本文科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594分),平均分为571分。
为了保证各项招生工作信息的公开性,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网站、各地市招生咨询会、印制广东药学院报考指南、各类招生宣传活动等多种途径和平台向校内外发布相关信息,如我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招生录取情况,招生专业介绍,考生咨询及申诉的热线电话等。为增加录取工作透明度,在普通高考录取过程中,由学校纪委牵头成立信访监察组,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和政策的情况,全程参与整个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十严禁”、“六不准”的工作要求,保证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的正确执行,为“阳光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一年来先后发布招生章程1项,公布录取名单2项,普通高考录取过程中,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及时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招生录取过程中接待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2000余次。
3、 研究生工作。学校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在招生工作方面,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招生政策,除涉及保密工作的情况外,第一时间在校园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报名情况;在复试、录取阶段,本单位的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按规定进行统一公示,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在网上公布咨询、投诉、监督电话或邮箱,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本年度共招收全日制研究生336人,免试入学的课程进修班研究生411人。在学位授予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广东药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广东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的规定》等,并将学位授予的程序、条件、授予名单、不符合条件的名单及原因等,在网上及一定范围内公布、公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本年度共授予学位122人。在经费管理方面,有关我校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一律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收取,从不多收费、乱收费。奖学金、助学金等评选和发放均按章办理。在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方面,根据《广东药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申报,经课程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并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确保了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除此之外,我校研究生院还定期召开部门会议,会上公开讨论或向全院人员通报有关情况,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我校研究生院还积极拓展渠道,通过部门会议、文件、通知、网上发布、电邮、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监督。
4、财务工作。学校进一步强化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成立了财经委员会,对学校财经政策及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论证和评估。出台了《关于广东药学院经费支出报销签批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经费和非预算经费支出的管理和具体流程。同时,学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相关的财经制度和信息,年度学校财务预算则以公报的形式向全校公布,主管财务的校领导每年向教代会通报上年度决算报告和本年度预算方案,公开上年度学校收入情况、经费来源、支出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年度预算编制原则、方法、程序和预算分配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本年度学校收入决算464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21万元,其他收入4383万元;支出决算501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6521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3172万元,占4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1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906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5104万元,占30%,主要支出项目有:一般公共服务4万元,教育支出1449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12万元,财政拨款医疗卫生支出294万元。
5、干部人事工作。学校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学校干部考察实行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空缺岗位实行竞聘上岗,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现优干优选,增强干部任用的透明度。本年度学校共提拔任用处级以上干部39人。学校严格人员录用招聘程序,引进人才、空缺岗位时,通过校园网或其它媒体进行公开招聘,切实做到整个程序公开透明。
6、大额物资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学校专门成立了基建项目、物质采购和大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也主动介入所有大型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学校招投标工作依法、公开、透明,强化项目的过程控制。学校招投标采购信息通过互联网对外发布,中标结果页在网上进行详细公示和公告,除加强内部监督外,还主动自觉地接受投标人和社会监督。学校重大基建工程全部根据省教育厅的立项批复,依法依规进行了公开招标。
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
信息公开作为我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替代的,只有进一步规范,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才能达到预期目的。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将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了从学校到各单位、部门的不同层面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健全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力争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除此之外,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校务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在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基础上,以开展信息公开为契机,制定出台信息公开指南,并进一步细化校务公开目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逐步探索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我校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今后工作设想
近几年,学校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学校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系统化规范化推进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存在应当公开的信息没有完全及时公开现象,不能满足相对人的需要。考虑今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继续扩大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校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公开的目录编制等工作,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校的优势和特色。
(二)强化领导管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因学校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较少,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因此存在对信息公开宣传不够到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公布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广大师生和社会人士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邀请全校师生代表参与重要工作。学校每年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或教代会会议,在大会上就学校年度重要工作向教执委和工会委员汇报,同时就委员们关心的重大问题,请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予以答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离退休干部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定期在每月召开一次信息发布会,诚邀广大师生员工参加与听证提问。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干部测评和推荐、各单位和部门工作考核等重要工作中,学校将主动邀请党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教授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通过广开渠道,广泛参与,师生员工更加了解学校工作情况,更加关心和爱护学校,有力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广 东 药 学 院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