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药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3]23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加人员编制的函》(粤机编办[2006]100号),广东药学院为正厅级事业单位,归口省教育厅管理,主要任务:
1、承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2、承担医学、药学等专业的成人教育,开展执业药师、士升师培训及其他多种形式和层次的办学活动。
3、承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4、开展以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为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5、开展国内外校际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学校机构设置分六部分:包括:党政部门22个、科研单位6个、校区3个、直属单位2个、教学单位18个、教辅单位4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广东药学院共有事业编制1566人,其中基本教育规模人员编制1487名,专职科研人员编制30人,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拨;后勤人员编制49人,人员经费自筹。目前,实际在编职工人数1304人,聘用合同工89人,离休14人,退休377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学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广东省教育工作会议、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工作推进会精神,以全面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为主线,谋划好学校“十三五”规划,紧紧抓住国家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目标机遇以及广东省大力推进理工科大学和理工类学科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快博士点的建设和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推进以“四重”建设为重点的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自主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彰显办学特色,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为54077.2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26547.2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5965万元,其他资金11565万元,其他资金包括:科研事业收入3450万元、校产及有偿服务收入1666万元、公费医疗拨款289万元、专项经费拨款6000万元、利息收入150万元、捐赠收入1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按照部门预算的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2016年预算支出54077.2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26547.22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5837.50万元,占84.7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74.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06.9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59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239.72万元,占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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