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
2013年申报硕士专业学位点推荐办法
根据广东省学位办“关于做好广东省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函〔2013〕15号)的要求,2013年我校申报限额为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为认真做好该申报工作,我校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学位办规定的“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等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针对国家本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和政策,认真领会硕士专业学位办学宗旨和政策导向,根据我校办学特色,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发挥优势,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拓展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争取更多学位授权点。
二、申报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以学院为学位点管理单位,组织申报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点(以下简称:申报点)。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填写《申请表》及专家组评审。各申报点组织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并于12月13日(周五)前负责组织相关行(企)业专家、高校相关专业专家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七人进行论证和评审,得出初审意见。
(二)校学位委员会表决。12月17日(周二)前校学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按广东省学位办下达我校的申报名额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推荐的申报点,上报广东省参加评审。
(三) 网上公示。研究生学院将本推荐办法和本次申报点的《申请表》,12月16日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天。
四、上报有关材料
研究生学院按广东省学位办相关文件,负责组织上报有关材料。
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