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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30

(六)质量保障

问题: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有待加强

1.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学校成功更名大学后,管理模式仍沿袭原有方式,学院还没有主动承担起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未健全。

整改措施:

健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1)完善现代大学管理模式,将办学主体逐渐下放到学院,确保责、权、利到位,充分调动学院办学自主性和积极性。

2)进一步健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建设,强化职能,使其全面担负起全校教学过程中各个重点环节质量标准、教学基本规范、教学管理基本流程落实的责任。

3)重视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定期开展学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落实学院行政一把手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持续改进教学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整改成效:

为适应学校一校三区五校园学格局,科技服务社会重大需求水平提升等对学校内部治理提出的新要求,围绕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校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学校以《广东药科大学章程》为统领,以《广东药科大学强特色提升计划体制机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指导,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以章程为统领,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2019年,修订《广东药科大学章程》,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落实《章程》要求,学校2018年修订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策机制不断健全;加强二级党组织建设,修订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2019年学校修订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完善并全面实施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落实校情通报制度,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持续强化。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日臻完善。

2)以方案为指导,以规范性文件清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在原来向学院下放部分责、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晰校院各自职责,引导学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将办学主体下放到学院,确保责、权、利到位,充分调动学院办学自主性和积极性。以实施目标管理为导向,以健全考核监督为保障,积极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使学院成为具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充满活力的办学主体;着力提升党政干部的执行力,激发教职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为促进学校内涵建设和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明确校院两级职责。2019年发展与规划处组织修订《广东药科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界定校院两级管理范围,明确二级单位的职责、机构、决策机制和权限。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新办法分别从机构设置、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人事人才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党建和学生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财务工作、公共资源与管理工作和综合治理等方面对具体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

建立目标导向的更具激励性的学院财政收入制度,赋予其较大的资金分配和使用自主权。实行以直接拨款方式保学院基本运行和基本发展所需,以学院优势获取校内外竞争性发展资金,以办学成效获取校内外奖励性发展资金,以积极开展社会服务获取学院补充性发展资金的多样化学院资金来源方式,提高二级单位办学积极性,实现学院发展与学校发展目标同向而行。2019年制定了《广东药科大学教学奖励办法(试行)》、修订了《广东药科大学校级科技成果奖管理办法》;按照激励学院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增加社会影响力、补充办学资金来源的原则,扩大学院资金分配和使用自主权,20204月将出台《广东药科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推动包括课酬分配、绩效工资分配等在内的权力下放。

建立学院管理考核机制。学校成立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方案,并逐步完善目标任务考核评估办法和量化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坚持绩效导向原则,坚持管办评分离,对学院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办学资源配置、绩效工资发放、奖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学院通过落实目标考核管理,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目前,正在研究制订《广东药科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办法》和《二级单位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计分办法》,配合广东药科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的推进,计划于202010月前完成相关办法的制定。

完善监督问责机制等措施。学校建立学院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学院的行政监察、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人事、学生、财务等方面实施细则的监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及时与各部门、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支持纪委监察推进三转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不再参与业务工作的现场监督,强化职能部门负责一岗双责意识,构建了监督执纪的新机制,增强了监督执纪的实效性。

3)压实学院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质量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

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新办法明确规定学校负责: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工作总体要求,对全校范围内教学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确立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指导学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开展课程建设。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组织开展全校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的评选。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校级教学项目和成果的申报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学院负责:负责本院承担的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本院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与管理,以及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本院教学改革,对学院各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在资源共享的原则下,自主管理、科学使用学院各种教学资源。通过本办法的修订和实施,进一步明晰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和责权利,真正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不断健全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根据新办法,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学校主要负责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学院主要承担组织开展本院教学改革,对学院各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使其全面担负起教学过程中各重点环节质量标准、教学基本规范、教学管理基本流程落实的责任。通过该办法等相关制度,更加重视学院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定期开展学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估,进一步落实学院行政一把手作为人才培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持续改进教学质量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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